创建集团控股提请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除牌决定 继续停牌
创建集团控股(01609)发布公告,公司接获联交所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的函件,表示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撤销公司的上市地位,原因为公司未能符合复牌指引。
根据上市规则第2B章,公司有权于发出该决定之日起计七个营业日内提请联交所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该决定。倘公司决定不申请复核,公司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将为2023年12月8日,而其股份的上市地位将自2023年12月11日上午9时正起被撤销。
于2023年12月4日,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2B章提交申请,提请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该决定。
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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